关于山东金谷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00929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21执29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谷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5年7月28日-2027年7月27日)。
查封由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