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惠成乳化油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31100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4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7执恢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洼惠成乳化油厂存放于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清水村549号院储油罐中的油品。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