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路航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9040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1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16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甘肃路航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沥青罐27个、橡胶沥青/改性沥青生产线一套、改性沥青3万吨(动产抵押登记号:兰西改押2016-620104000118号)。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即自2024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
三、在查封、冻结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兰西改押2016-6201040001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