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徽舟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10128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1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105执保28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查封浙江徽舟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CDX6E5L)的租赁财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路18号浙谷深蓝中心7号楼12层1211室的资产及附属物(详见租赁物清单),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32605615004179235973(详见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前述租赁财产在查封期间禁止转让、注销、变更、许可他人使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物清单及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