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铁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6013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82执3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南铁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有的振动给料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325037,设备型号:ZSW1300×6000)、复合圆锥破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0,设备型号:CS250)、制砂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2,设备型号:6X-1263)、轮斗洗砂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3,设备型号:XSD3220)、轮斗洗砂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5,设备型号:XSD3224)、脱水回收一体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4,设备型号:TS1840)、脱水回收一体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6,设备型号:TS2050)、悬挂给料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1,设备型号:GZG1220)、压滤机一台(整机编号:20230426077,设备型号:KXMZ500)。

二、查封期间,非经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上述被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变卖、毁损、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7年7月21日。

查封由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