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81000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3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11执恢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存放在被执行人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上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5年2月20日起至2027年2月1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变更、抵押、转让、赠与等相关登记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