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长乐市南洋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40500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4日收到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闽0112执恢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查封编号为“C181026MG7050694”的《抵押合同》项下被执行人福建省长乐市南洋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7台型号为GE2EF40/20经编机:设备编号分别为2、87、72、7、103、89、69,发票号码为02125042-02125046。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

查封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