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远大板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执321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山东远大板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87、0012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87、0012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