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南县纪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0日收到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17执7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位于汝南县老君庙镇小方庄汝南县纪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机器设备输送机1台、废弃处理设备1套、色选机2台、吹膜机7台、织袋机6台、破碎清洗生产线1套、平行分捡机2台、传送带4台、高速摩擦机4台、大漂槽11台、小漂槽2台、粉碎机6台、送料机2台、平衡传送带4台、提升机4台、色选机1套、PE高级造粒机1套、PE打包流水线1套、PE流水线1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从2021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查封期间不许办理买卖、过户、抵押、赠予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