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122执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莒县城区工业园彩虹路的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