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瑞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00505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3日收到的海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81执恢5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瑞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546台设备,详见查封设备清单2。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查封由海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