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5日收到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2执恢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

查封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