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公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60902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503执保2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依照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辽0503财保161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郑州公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台CT设备(CT机设备出厂编码为:3Q576F00066号、3T752G00025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7年5月1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