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天宝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1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0402执1809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天宝工贸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螺旋溜槽(直径1200M/M)56组、螺放溜槽(960*540*3)32组、格子型球磨机(2445)2台、高频脱水机筛组(CT1836)1套、高压进线柜(XGN66-2300*1000*1100)7面、低压进线柜(GGD-2200*800*600)1面、馈线柜(GGD2200*800*800)1面、电容柜(GGJ2200*1000*800)1面、格子型球磨机(2265)1台、颚式破碎机(PE600*900)1台、颚式破碎机(PE250*1000)2台、磁选机(CTB-1030(2300GS)2台、磁选机(CTB-1030(1800GS)1台、磁选机(CTB-1024(1500GS)2台}。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