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固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90302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6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104执保2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长春市固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大岭镇南道村宝森草莓采摘园南侧院内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及工程车辆。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6年6月3日至2028年6月2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设备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