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冶博泰水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00100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31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2)京74执恢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大冶博泰水务有限公司对湖北荆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及收益权(即大冶博泰水务有限公司基于《大治市乡镇(陈贵、灵乡、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对湖北荆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及收益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