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市荣际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30606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681执保6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东港市荣际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港市十字街镇龙源村厂房内的下列机器设备予以查封,保全价值共计500万元,包括:

1号冷库内的容积式制冷压缩机组两台(机组型号分别为iZNY2520TXW、iZSRJ400WW)、蒸发式冷凝器两台(型号为SPL-1010S)、斯菲特储容器两台(型号为CXCY-350L)、五T液压电梯两台、壳管式换热器四台(型号为R24-7040);

2号厂房内的炭化成套设备一套(机组型号为YS-TH2500);

3号厂房内的清洗机两台[型号为YE2-160M-4(11KW)]、脱水干燥设备一套(诸城市哗然腾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烘干机两台(型号为NCYD,易达机械制造)、脱水机两台[型号为YE3-160L-4(15KW)]、蒸汽锅炉一台(沈阳清华锅炉有限公司制造)。

二、以上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7年8月12日),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东港市荣际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及经营,不得设定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