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50600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6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02执保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7242510750)名下的固定资产-及其设备、B11通用型基础平台。
二、(以上机器设备已办理抵押,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24084483003032065399,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QD2020190119000002)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