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市钧泽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40900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406执5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鹤岗市钧泽矿业有限公司(原鹤岗市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拥有的设备、井下采煤设备一套予以查封。

二、动产的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3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