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筏子湾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10304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2日收到的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9执4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海筏子湾发电有限公司名下的已抵押予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互动抵字2015-01号)。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互动抵字2015-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