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保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名下抵押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设备清单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