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783民初11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华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办理抵押的全自动印铁机2套(HYP45A-Ⅱ)、金属涂布机4套(HUAYU-F45)、全自动UV印铁机(P111040)2套、富士印铁机2套(PRIMEX-C452、PRIMEX-P452)抵押编号为寿市场监抵登字【2017】008号;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允许任何人不得转移、变卖、损毁查封资产,不得对外出租或设定其他权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抵押编号为寿市场监抵登字【2017】00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