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盛宇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724执102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盛宇工贸有限公司的设备等物品。

二、期限3年,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