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山县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51202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5日收到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891执恢2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梁山县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梁工商抵登字(2017)055号)登记的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梁山镇工业园区梁山县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面积2300㎡的4S店钢结构展厅一处。

二、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梁山县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37082019004693)登记的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梁山镇工业园内梁山县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面积2150㎡的汽车销售展厅一处、面积2350㎡的维修车间一处。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即从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7年3月13日止),查封期间不准办理过户、抵押、赠与、拍卖等手续。

查封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梁工商抵登字(2017)055号、3708201900469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