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30510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725财保1026、1027、10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下列财产(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9月22日始到2027年9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