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3009048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322执4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合成反应釜(型号:5000L)4台、合成反应釜(型号:6300L)8台、合成储罐(型号:10000L)4个、合成储罐(型号:6000L)1个、蒸馏釜(型号:5930L)10台、次氯计量罐(型号:1500L)4台、次氯计量罐(型号:2000L)8个、收集釜(型号:6000L)5台、收集釜(型号:1500L)6台、水滤罐(型号:6000L)4个、吸收塔(型号:1000L)4台、母液罐(型号:6000L)5个、过滤机(型号:7000L)2台、过滤机(型号:7001L)2台、过滤机(型号:7000L)4台、气流流化床(型号:PLC)3张、脉冲除尘器(型号:18m²)3台、转子泵(型号:ZCB)2台、化工离心泵(型号:IH65-50-160)4台、离心泵(型号:50FSB-40L)21台、空压机(型号:W-1.5/7)4台、冰盐水管道泵(型号:BTG80-20/2)2台、交换站管道泵(型号:RBR65-1601A)2台、离心清水泵(型号:2GC-5*5)2台、螺杆盐水机组(型号:YSCGF243H)1组、自动压滤机(型号:UK)1台。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
查封由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