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绿源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10843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0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81执43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查封辽宁绿源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动产。(明细附后,共9页)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7年5月8日止。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