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陆川县鑫宇牧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50733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5日收到的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湘0182执335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西陆川县鑫宇牧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产床,144张;风机,12台;定位栏,698套;自动投料设备,7套;粉碎机,2台;8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套;80伏变压器,1台;料桶,6个;干水分离器,1套;)及其生猪(肉猪,80头;原种母猪,5头;二元杂后备母猪,200头;杜洛克公猪,1头;长白公猪,2头;保育小猪,124头;小乳猪,360头;商品小猪,160头;产床小猪,300头)。
二、上述财产均已为被执行人广西陆川县鑫宇牧业有限公司对广西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田支行所负债务办理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45092020009270)
三、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止)
查封由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4509202000927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