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230600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24执保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厂区的机器设备等财产,查封财产具体如下:1、干燥窑整套设备(包含:铁辊棒2000条,每条150.00元:传动装置1个:电机40台:风机8台:变频器6台);2、生产窑炉整套设备(包含:陶瓷辊棒2000条;传动装置1个;风机8台;3、窑炉拐弯平台整套设备(包含:铁辊棒480条;传动装置1个;电机20台);4、打包线设备2条;5、锅炉1个;6、釉磨机电缆600米;7、滤泥机2台;8、10台40吨的球磨机;9、球磨机上方车间内槽钢及铁板;10、科达3280压机3台;11、2台美嘉牌喷墨机;12、24个铁制粉料仓;13、2台柳工大铲车;14、1台力泰4280压机;15、抛光电缆2250米;16、压机电缆600米;17、干燥塔电缆300米;18、脱硫塔电缆300米;19、球机电缆1800米。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7年2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