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全苑粉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91109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30日收到的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791执9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濮阳县全苑粉业有限公司自有面粉加工设备一宗(详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在查封期间内,不准转让、过户、赠与、抵押或者实施其他处分或权利负担行为。
查封由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