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80324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523执24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吴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37**************32)提供的编号为37072019001375动产抵押登记书中项下的抵押物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2月20日起至2027年2月1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7201900137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