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东江铁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60900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6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4执恢1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东江铁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二、续查封期间,未经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变更、抵押、转让。
三、续查封期限自2023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