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辽塔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1日收到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新42执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新疆辽塔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二工镇园艺村该公司厂区内的机械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

查封由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pdf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