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60700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7执保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仍存放于山东省菏泽开发区长江东路4666号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的焦化设备的查封(详见原告提供的设备清单,共计29项)。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