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企鸿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90503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8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1104执保3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盘锦企鸿源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二道边村(帅乡工业园)院内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2。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6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设备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2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