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50402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1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0402执217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0510400170000137、0170000007的两批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赠与、毁损。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510400170000137、017000000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