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40310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豫01执1077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登记编号:03710920104067)。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7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371092010406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