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41325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5日收到的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赣0192执25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具体为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紧密纱细纱机(型号为TH518J,编号为0852、0854、0855、0856、0857、0858、0859、0863)、15台细纱机(型号为TH578J,编号为0500、0501、0502、0503、0504、0513、0514、0515、0516、0517、0518、0519,型号为TH578的编号为0424、0425、0433)]。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7年11月10日止,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交易、转让、变更、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