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巴美养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40802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28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内0821执恢2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五原县巴美养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五市监动押(2016)150号]项下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3年1月13日-2025年1月13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五市监动押(2016)15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