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某某、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20313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207执13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陈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12)、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包括:窑车120台、摆渡车5台、搅拌机2台、多斗机1台、天车1台、制坯机1台、码坯机1台、空中布料机1台、布袋除尘器1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7年11月2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