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30902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4执20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宗(登记于齐河县37142019009527动产抵押登记书下,包括但不限于后附设备列表)。

二、查封期限3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列表

注:编号为3714201900952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