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诺尔(营口)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70454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82民初54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吉诺尔(营口)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80台干燥窑窑车、10台立式干燥窑窑车。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