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首市电缆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250808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26日收到的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1081执8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石首市电缆厂抵押给石首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登记证明编号:13399874001600110924)予以查封。
二、查封的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