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30250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3日收到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1002执50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山宝龙岐江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冻结金额为126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5年1月2日至2028年1月1日。
三、在冻结期间被执行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质押上述债权。
冻结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