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经纬瓷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50110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3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黑0223执10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查封齐齐哈尔经纬瓷业有限公司存放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西南街工业园区内其公司内53项机器设备【依市监抵登字(2017)01011号】,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7年12月28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注:编号为依市监抵登字(2017)0101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