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20301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执111号之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名下所有动产抵押机器设备[登记证明编号:50000703534100000199、主合同号码:(广饶农商行)流循借字(2026)年第1-504号、抵押合同编号:广饶农商行高抵字(2026)年第1-504号动产抵押合同、广饶农商行)流循借字(2026)年第1-505号、抵押合同编号:广饶农商行高抵字(2026)年第1-505号动产抵押合同;登记证明编号:50000703539700000159、主合同号码:(广饶农商行)流循借字(2026)年第1-506号、抵押合同编号:广饶农商行高抵字(2026)年第1-506号动产抵押合同]。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8年10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