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台河市兴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15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0521执13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七台河市兴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在七台河市桃山区红岩村七台河市兴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设备:
1.250立方米粗苯废旧储罐4号、5号、6号共三个铁罐;
2.250立方米蒽油废旧储罐1号、2号共两个铁罐;
3.80立方米洗油、酚油废旧储罐共六个铁罐;
4.100立方米前馏分废旧储罐共五个铁罐;
5.三套废旧蒸馏塔约14米高;
6.40立方米废旧小卧罐三个铁罐。
二、以上物品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