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惠民紫金煤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91执1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惠民紫金煤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原煤处理系统一套(给煤机、受煤漏斗、漏斗蓖子、原煤分级筛、破碎机)、主洗系统一套(跳汰机、数控控制系统、主洗喷淋系鏡、矸石斗式提升机、中煤斗式提升机、风包、三叶罗茨鼓风机、压风机、直线振动筛、弧形脱水筛、末煤回收筛、离心机)、浮选、浓缩、压滤系统一套(高效浮选机、矿浆准备器、浓缩机、搅拌机、压滤机)、主洗系统(三段跳汰机、电振弧形筛、精煤脱水筛、离心机、复振筛)、皮带输送系统一套、水处理及循环系统(清水泵、潜污泵、喂料泵)、配电柜及电气设备一套、化验设备一套、装载机(型号临工LG953)一台、装载机(型号:徐工ZL50G)一台、精煤配煤机一台、原煤选煤机一台、煤球机一台、斯太尔牵引汽车一辆、装载机(型号:山工SEM652B)两台、装载机(型号:龙工LG850)一台、日立挖掘机(型号:ZX200-F)一台。(抵押登记编号:37162019018078)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62019018078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