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边北粮食收购站、姜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81105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2024)辽0124执保494号在2024年12月30日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沈阳边北粮食收购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4313175346E)、姜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7)名下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孟家镇靠陵沟村原小学校院内:烘前仓一座、烘后仓二座、烘干塔一座。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12月17日至2027年12月1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