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亨洁医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012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4执恢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亨洁医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地面附着物一宗(详见查封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变更、买卖、抵押、过户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自2023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6日。
查封由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7月